『如果章节错误,点此举报』 锦衣卫驾帖需要刑科佥批,这是朱由检了解锦衣卫时才知道的事情。
这让他对锦衣卫大失所望,觉得和自己从影视剧里看到的横行无忌很不一样。所以他才把锦衣卫转为情报机构,专门搜集情报。
如今听袁可立提到这个问题,朱由检内心知道不让刑科佥批的话,外廷肯定不同意。他们好不容易把锦衣卫关在笼子里,怎么可能放出去?
但是对这个权力,朱由检却不想轻易让出去。
想要糊弄过去,朱由检道:
“锦衣卫监是内廷衙门,不需要外廷插手。”
“刑科佥批的事情,可以拖后再议。”
袁可立当然不愿皇帝糊弄,斩钉截铁地道:
“驾帖必须由刑科佥批!”
“否则锦衣卫的驾帖,外廷不会接受。”
其他官员在他的带动下,同样如此表态。
朱由检看到这一幕,只能做出退让。毕竟锦衣卫的驾帖如果无人接受的话,还有什么效力?
这样的事情不止一次发生过,皇帝即使处置拒接驾帖的官员,也无法让外廷接受没经过佥批的驾帖。
所以朱由检思索了一会儿,装作接受谏言,向群臣道:
“驾帖可以由刑科佥批,但不能以锦衣卫监的名义。”
“否则内廷十二监的事情,你们以后也会想尽办法干涉,规矩就全乱了。”
“锦衣卫在前朝的职能就是卫尉寺,以卫尉寺名义接受刑科佥批如何?”
“以后三法司需要抓捕什么人,可以请求卫尉寺。”
来了!又来了!
群臣听到皇帝提出的卫尉寺,就知道这是一个新衙门。
不知道皇帝这次,又有什么花样?
对皇帝的奇思妙想实在头痛,袁可立感觉自己这么大年纪有点跟不上来,询问道:
“卫尉寺在前宋掌仪卫、兵械、甲胃之政令。”
“陛下是打算复设前宋的卫尉寺,还是仅仅给锦衣卫监改个名字,让锦衣卫监顶着卫尉寺的名头行事?”
朱由检对此早有计较,说道:
“朕观三法司的职掌,缺少行动部门。”
“所以卫尉寺的职责,就是行动抓捕。”
“只要三法司有需要,就能提请卫尉寺,出动人员抓捕。”
“驾帖和逮捕人员的命令,自然需要佥批。”
这是在完善朝廷职能,群臣没什么好说的。朝廷离不开锦衣卫,这是一个事实。没有锦衣卫的话,朝廷权力有缺陷。
所以对锦衣卫改为锦衣卫监的事情,群臣都不怎么乐意。只是他们待罪,不能像袁可立那样反对。
如今皇帝要设立卫尉寺,接过锦衣卫的职能,而且还明确说驾帖和逮捕令需要佥批,他们心里一万个愿意,对此十分支持。
袁可立做过推官、也做过给事中、还做过御史,对三法司职权的缺陷很清楚,觉得设立卫尉寺很应该。
只是他无法接受的是,卫尉寺如果仅仅是锦衣卫监改个名字,那就被皇帝完全控制。对于外廷来说,可谓极其不利。
所以他考虑之后,说道:
“卫尉寺既要设置,当有卫尉寺卿,以及下属官员。”
“按照惯例,太常卿以下部推,大小九卿之属员,选授迁除一切由吏部。”
“陛下要设卫尉寺,当按这个惯例。”
“卫尉寺卿当由吏部会同刑部推举,属员由吏部选授。”
还是要争夺任命权,只是这次不是帮兵部争夺,而是帮吏部和刑部争。
杨景辰和李若珪这下没话说了,他们不可能将送过来的权力推出去。否则坏了惯例,吏部和刑部的权力被皇帝或其他部门侵夺,他们自己都不好继续干下去。
朱由检也觉得头痛,知道吏部和刑部现在勉强受自己掌控,但是不可能一直维持下去。
如果以后的吏部和刑部不听话,部推的人选不合自己心意,那又该怎么办?
把锦衣卫监直接改头换面的事情行不通,朱由检只能把自己最坏的打算拿出来,向众人道:
“部推可以,但是不能只由吏部和刑部。”
“卫尉寺的事情和三法司有关,都察院和大理寺也应参与。”
“卫尉寺又有兵马,需要有统兵经验的人统领,兵部也要参与。”
“按照推选锦衣卫掌印的惯例,从锦衣卫指挥中推选卫尉寺卿。”
“朕会任命卫尉寺卿提督西司房,负责抓捕盗贼。”
这样退了一步,抛出特意留下的西司房。东司房和新设的南司房、北司房,仍旧完全受他控制。
群臣心中欢喜,觉得又取得了一点小胜利。
袁可立觉得这样和以前推选锦衣卫掌印差不多,只是推选出来的卫尉寺卿,只能提督西司房。锦衣卫东司房和北镇抚司等部门,仍旧不受限制。
所以他要求皇帝明确,锦衣卫如果抓人,都要通过卫尉寺,驾帖由刑科佥批。
已经退了一步,朱由检没有在这点上模糊,决定道:
“锦衣卫如果缉拿不法,都会以卫尉寺名义。”
“驾帖和逮捕令要规范,卫尉寺自行决定逮捕的,在朝廷需要刑科佥批,在地方没有刑科,那就由当地提刑按察使司佥批。”
“三法司申请卫尉寺逮捕的,不需要另行佥批。”
这是在明确权力、简化流程,群臣没有异议。
万历怠政时期有时候刑科没人、锦衣卫就没法逮捕的事情,他们也不想再经历——
当今天下的盗匪那么多,不可能把逮捕令都送到朝廷,让刑科给事中一一佥批。
地方提刑按察使司有佥批权,是非常有必要的事情。群臣都希望卫尉寺打击盗贼,让天下更加安定。
三法司申请逮捕的罪犯,自然也不需要另行佥批。
朱由检的这些举措,让他们知道皇帝确实在为朝廷考虑。他们也愿意就这个问题,继续商讨下去。
但是朱由检接下来的要求,他们的意见就比较大了:
“卫尉寺专业性强,而且涉及机密,属员要自行任命,无需吏部参与。”
“如果诸位赞同这一点,朕就按这个方式设立卫尉寺。”
“如果不赞同,那就另行商议。”
另行商议就是搁置,佥批的事情好不容易定下来,怎么能因为一些属官打乱。
最终,在群臣和皇帝的商议下,在吏部为了大局的主动退让下,众人议定除了卫尉寺卿之外、卫尉寺少卿也由吏部会同兵部、刑部、都察院、大理寺,从锦衣卫中推选。
其他卫尉寺属员,可以自行任命。
卫尉寺设立的事情,就此定了下来。
《明史》:汉朝会,则卫官陈车骑,张旗帜。
唐沿隋制,置卫尉卿,掌仪仗帐幕之事。
宋卫尉领左右金吾卫司、左右金吾仗司、六军仪仗司,主清道、徼巡、排列、奉引仪仗。
元置拱卫司,领控鹤户以供其事。
明初,置拱卫司,秩正七品,管领校尉,属都督府。
后改拱卫指挥使司,秩正三品。寻又改为都尉司。
洪武三年,改为亲军都尉府,管左、右、中、前、后五卫军士,而设仪鸾司隶焉。
十五年,罢仪鸾司,改置锦衣卫
(本章完)